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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不合理用药:退烧药不宜在短时间内重复服用

发布时间:2015-04-07 09:35 信息来源:www.roadlady.com 点击:0
  退烧药如此常见,可是会正确使用的人却寥寥无几。发热常由细菌或病毒感染后产生的致热原使体温调定点上移而引起。退烧药作为家庭药箱中的常备药,以非甾体类的解热镇痛药如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较为常用,常见剂型为口服片剂、液体制剂及外用栓剂。虽然退烧药多为非处方(OTC)类药物,人们可去药店自行购买使用,然而由于缺乏医师或药师的指导,常常存在着用药的不合理性。

发热是人体的自我防御机制之一,故发热时,立马使用退烧药是不适当的。当体温低于38.5℃时,发热会使人体温升高、代谢加快、免疫力提升,不利于病原微生物的生存,从而对机体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一般不需服用退烧药,可采用物理降温疗法如湿毛巾擦拭、酒精擦拭、冰敷等方法降温,同时适量的多喝水,以加速代谢,进而帮助退热。

当体温高于38.5℃时,代谢过快会导致人体消耗明显增加,严重者甚至会出现昏迷、肝肾功能损伤,儿童则可能出现高热样抽筋、惊厥,神经系统受损等不良后果,此时需服用退烧药,必要时结合物理退热疗法,同时也要多喝水。

一般退烧药起效在30分钟到2个小时左右,用药间隔时间为6-8小时,最短时间间隔不低于4个小时,24小时内用药不超过4次。退烧需要一个过程,不宜过快,一般体温降到38.5℃以下时即可。若短时间内重复多次服用退烧药,往往会引起大量出汗而导致脱水、虚脱,同时也可能会增加退烧药的毒副作用,引起肝肾功能的损伤。故谨记:退烧药不宜在短时间内重复服用。

尽量选择使用一种退烧药,以降低合并用药后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同时便于在发生不良反应时,寻根溯源。在服用复方制剂时,应注意其中是否含有与退烧药相同的组分,以避免重复用药,例如:在服用含退热成分对乙酰氨基酚的日夜百服咛缓解感冒症状时,再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控释片(泰诺林)则可能造成重复用药而导致剂量过大。

对于儿童而言,一般首选副反应较小的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作为退烧药比较适宜,若服用一种药物出现呕吐或持续高烧不退时,一般可考虑在4或6小时后换用另外一种。

退烧药作为一种缓解症状的药物,并不能根除引起发热的病因。因其存在着一定的肝肾毒性与神经毒性,一般建议退烧药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持续发热3天以上,用药无法缓解,请及时到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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