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和申请条件 珠海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其租金收缴及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具体事务性工作,产权人(出租人)可自行负责,也可委托第三方管理。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内容就到这里了,统一纳入政府管理,实行承租人资格定期复核制度。经复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珠海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申报统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和资格初审等工作。 第一条: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房源筹集、分配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专业人才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金融、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统计、税务、房地产登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珠海公租房管理办法到此为止了,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承办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申报、审核登记、轮候配租以及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
上一篇:怎么选购肥皂盒?香皂盒的清洁
相关专题:
房产知识
相关资讯
- 急救车辆通行管理办法
- 救人分秒必争。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然而,现实生活…
- 租房车哪个app比较靠谱
- 五一过后就是端午,由于这时天气正好适合出现,所以很多人都制定了出行计划,但由于公共交通工具太难抢,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自驾出行, 而自驾出行为了更加的好玩,房车成了首…
- 2021国庆出去玩买房车好还是租房车好
- 五一过后要说最长的假期就要数国庆了,由于这时天气正好适合出现,所以很多人都制定了出行计划,但由于公共交通工具太难抢,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自驾出行, 而自驾出行为了更加的好玩,房车成了首…
- 天通苑虚假“二房东”成堆 如何预防租房被骗?
- 又到七月,有不少刚毕业的学生称,他们在昌平天通苑地区租房遭遇骗局,会有两个房东以不同名义向他们“收…
- 出门在外 要谨防以下租房陷阱
- 租房是当下比较普遍的居住形式,可很多人却难免因为经验不足或疏忽大意,掉入租房陷阱。关注 家居安全 的本安全网下面为大家分享下租房陷阱有哪些的安全知识,大家要多加注意。 常见的租房陷阱 陷阱一:房东问题。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