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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北交大院长停职 停职是怎样的一种处罚?

发布时间:2018-12-29 22:27 来源:www.roadlady.com 点击:0
2018年12月29日,北京交通大学官网发布情况通报,称北交大土建学院院长已停职检查,遇难研究生的导师停止一切教学科研工作。那么,为什么北交大院长停职,停职是怎样的一种处罚? 北京交通大学爆炸 2018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北京交通大学市

  2018年12月29日,北京交通大学官网发布情况通报,称北交大土建学院院长已停职检查,遇难研究生的导师停止一切教学科研工作。那么,为什么北交大院长停职,停职是怎样的一种处罚?

为什么北交大院长停职 停职是怎样的一种处罚?

  北京交通大学爆炸

  2018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北京交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系学生在校区2号楼环境工程实验室做实验,在做垃圾渗透液污水处理实验期间发生现场爆炸。

  目击学生表示,当时有三次比较大的爆炸声,燃烧的时候能听到装化学用品的瓶瓶罐罐倒地的声音。着火的楼是有学生在做实验,当时看到有同学跑出来了。旁边就是一栋教学楼,有学生在上课,也有人在考试,(事故发生时)没考完的都交了卷子离开了大楼。

为什么北交大院长停职 停职是怎样的一种处罚?

  附近商家表示,发生爆炸时能够听到噼里啪啦的爆炸声,现场黑色、白色的浓烟冲天,味道刺鼻。

  爆炸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立即调派8个消防中队、30部消防车赶赴事故现场处置。同时,市公安、应急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和海淀区政府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10时20分,火情得到控制。

  据悉,3名参与实验的学生在事故中不幸遇难,没有其他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总队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爆炸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北交大院长停职

  2018年12月29日,北京交通大学官网发布情况通报,称学校土建学院院长已停职检查,遇难研究生的导师停止一切教学科研工作。通报内容如下:

  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土建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内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时发生爆炸,三名参与实验的研究生不幸遇难,全校师生深感悲痛,以多种方式表达哀思。

  事故发生后,学校各专项工作组迅速开展工作。多次看望慰问遇难学生家属,全力做好善后工作;对相关师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全面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管控,防止发生此类事故;全力配合北京市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及时通报相关情况。目前,土建学院院长已停职检查,土建学院遇难研究生的导师停止一切教学科研工作,协助配合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学校将深刻吸取沉痛教训,认真总结,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安全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各层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落实和监管。

  学校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为什么北交大院长停职 停职是怎样的一种处罚?

  停职是怎样的一种处罚?

  停职,是指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接受调查或者审查。严格来说停职检查还不算处分,还属于检查阶段,怎么处分,是检查之后的事。

  停职是单位内部决定,虽是停职,但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可不付完全工资,但仍须支付一定的基本生活费用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停职跟辞退还是有着比较明显的区别,辞退是解除劳动关系,而停职只是用人单位的一种处罚决定而已。

  若员工对停职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供你的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证明,还有单位决定。如果没有,可要求用人单位举证。然后要求撤销单位停职决定,但应该说意义不大,如果都闹到那份上了,就应该要辞职了,若现在单位并无主动将人辞退,并不存在着违约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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