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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人要重视生活嬗变 中老年再婚心理调整

发布时间:2019-05-04 23:00 来源:www.roadlady.com 点击:0
1、老年人的黄昏恋 和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一样,中国的老年人口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老年问题也多了起来,其中老年人恋爱和再婚的问题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 近年来,老年人再婚在我国已逐渐增多。我们常常可以听到或看到一些孤独老人找到了合意的老伴,重新过上舒心的

1、老年人的黄昏恋

和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一样,中国的老年人口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老年问题也多了起来,其中老年人恋爱和再婚的问题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

近年来,老年人再婚在我国已逐渐增多。我们常常可以听到或看到一些孤独老人找到了合意的老伴,重新过上舒心的家庭生活的事例。但是,老人再婚,在社会上还存在不少障碍。

传统习俗对老年人再婚持否定态度,很多现代的年轻人对自己年老的父亲或母亲再婚,感情上也转不过弯来。

有的认为独身老人不愁吃不愁穿,为什么还要结婚呢?难道还那么迷恋房事生活吗?

人们往往忽略,老年人的再婚不仅是生理上的需要,也是心理上的需求。

2、再婚老人几种常见心理

老人丧偶者,很想再找伴侣,他们认为子女各自已建立了小家庭,难以照顾自己的生活。虽然,子女多的能够体贴和尊重他们,但两代人在情感、需求和行为上的方式都有一定的差别。

子女的情感、行为以及多么周到的照顾均不可替代老夫老妻知觉那种时有的情感和行为。

丧偶的老年人很多难言的苦衷,哪怕是一般的生活琐事,也有不便让子女去做之处,何况性爱及情爱的伴恋就更不用说了。

对于中青年守寡至老年的妇女,由于年轻时考虑子女尚小,其成长和教育问题促使他们没有嫁人。

辛辛苦苦把孩子抚养长大成家后,孩子们忙于经验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亲不加关心、照顾,因而要求再嫁。

有的老年人则是由于子女虐待歧视渴望再婚。他们无法忍受子女对其冷淡、歧视甚至仇的生活,他们为得到精神上的慰藉,渴望寻找到新的伴侣,另找家庭温暖。

还有少数的独身老人是因为中青年期离婚后,由于当时要抚养教育子女,因经济负担或其他原因没有再婚,现在年岁大了,精神上没有寄托,生活上需要照顾,希望再婚。

3、老年人再婚的障碍

现实生活中老年人恋爱和结婚常常会遇到种种的干涉和阻力,引起家庭纠纷,家庭关系紧张,甚至造成悲剧者也屡有见闻。

通常造成老年人再婚的障碍主要有一下几种:

(1)老年人本身旧观念

传统的观念把老年人再婚看成是不光彩的事,怕再婚引起别人的耻笑。他们认为对欲望冷淡才是高尚的,自己都这把年纪了,还谈什么恋爱。

他们没有想到,老年人也是人,他有权利按自己的意志来自由恋爱和结婚。

(2)子女影响

有许多老年人再婚受到子女的反对。好不容易谈妥了婚事,就因为子女关过不了而被迫解除。

老年人双方都有意,就是结合不了。小辈们把父母永远钉在了“父母”的位子上,而不是把他们看做同自己一样的人。他们根本没有为父母想过,风烛残年的父母是单身孤零零地活着好呢,还是幸福地有意义地生活着好呢。

子女反对老年人再婚一般有几种理由:担心遗产会落入他人之手;不愿照顾护理后母(继父)等。因经济原因反对的占绝大多数。

有积蓄的老年人再婚,受到子女干涉阻止的,比积蓄不多的老年人再婚要严重的多。无经济来源的老年人再婚,遭到子女反对干涉的就少些。

(3)居住及经济条件影响

在目前居住条件偏紧的情况下,增多的家庭人口,会影响现有的居住条件。此外,有些老人缺乏足以维持独立生活的收入,因而,造成老年人再婚障碍。必须健全社会性保障制度,同时,使老年人认识到应把遗产投资到自己的老年生活中去,才能消除把这一障碍。

(4)社会因素

社会因素一方面指社会舆论对老年人再婚的压力。有些人认为老年自傲混是耻辱的,有些人认为老年人再婚不符合我国国情。特别是有的老年人比自己轻的中年寡妇结婚,社会舆论的压力更大;高龄老人要求再婚,更是舆论哗然。另一方面,社会缺乏为老年人恋爱、结婚服务的咨询机构和专家。即使有不少婚姻介绍所,大多数是面向青年人的。

(5)老年人再婚后的心理恢复

老年期是丧失期,将失掉金钱、健康、配偶等。正因为如此,也是容易丧失生存意义的时期。老年人要生活得充实,其最根本的条件有:

1、经济上的保障;

2、身心健康;

3、要有能够从心理相互谅解的对话人;

4、要有益于别人的工作及作用;

5、能得到适当的性满足。老年期的恋爱与结婚,在多数情况下,起着能使这些条件得以满足的作用。

所谓欲望,并不单纯意味着欲望满足。从广义上来讲,老年期的欲望,就是满足相互认为还有必要的一种感情,使双方得到相互鼓励,增强团结,分享欢乐;进而使双方的情绪得以满足,既能打消孤独感,又增添了自信心。

大量的事实证明,做好老年人的再婚工作,对社会,对家庭,对老年人的健康长寿均是有益的,尤其是对鼓励、支持老年人充分发挥余热,完成为竟的业绩是不可缺少的,应当从法律上予以保护,从道义上给予支持。这样做不仅使希望自再婚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而且对整个社会也有很多好处。

(1)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精神负担。

(2)有利于抚育下一代。

(3)有利于减轻国家对孤老者负担。

(4)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和虐待遗弃老人行为的发生

(5)有利于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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